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348741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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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1-1348741 |
---|---|
发布机构 |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2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是南县人民政府组成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中;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本县的招投标工作等。县发改局共设立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改革股)、综合计划股(农业农村经济股)、基建项目股(招投标监管股)、社会发展股(就业收分配和消费股)、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发展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价格管理股(价格成本调查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股、粮食调控与物资储备股、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粮食产业发展股、评估督导股室14个职能股室;县价格认证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站(县军粮供应站)、县粮食执法大队、县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县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等5个二级机构。
1、人员及公务用车情况。2020年县发改局共有编制人数54人,实际在职人数52人,退休人数75人,无公务用车。
2、部门决算情况。2020年县发改局决算总收入为2404.3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安排1142.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安排1142.2万元),其他收入152.91万元,年中预算追加1109.2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追加1109.28万元)。年度决算总支出172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59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54%;项目支出796.15万元,占单位总支出的46%);年初结转结余18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56.04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1)预决算公开情况。县发改局2020年度预决算情况均按要求在“南县人民政府”公开,其数据与财务账务数据总额一致。
(2)绩效管理开展情况。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我局编制了绩效目标,并随同部门预算一并申报。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制度建设情况。为了规范管理,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工作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主要风险和关键控制措施》、《建设项目管理依据规章制度》以及《“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4)“三公” 经费控制情况。加强了“三公”经费预决算编制: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与2019年持平,决算编制下降3.5%, 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
2、个性目标分析。
2020年,我局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本年预算指标可用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本年可用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564.5 |
167.42 |
731.9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71.29 |
271.12 |
442.41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06.41 |
-327.37 |
79.04 |
资本性支出 |
|
4.35 |
4.35 |
对企业补助 |
|
471.02 |
471.02 |
合 计 |
1142.2 |
586.54 |
1728.74 |
2、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决算金额 |
实际使用金额 |
差额(决算—实际) |
工资福利支出 |
731.92 |
731.92 |
731.92 |
0.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2.41 |
442.41 |
442.41 |
0.00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79.04 |
79.04 |
79.04 |
0.00 |
资本性支出 |
4.35 |
4.35 |
4.35 |
0.00 |
对企业补助 |
471.02 |
471.02 |
471.02 |
0.00 |
其他支出 |
|
|
|
|
合 计 |
1728.74 |
1728.74 |
1728.74 |
0.00 |
(二)部门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
11.66 |
11.66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
0.00 |
因公出国费用 |
|
|
0.00 |
公务车购置费 |
|
|
0.00 |
合 计 |
|
11.66 |
11.66 |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预-决)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
11.66 |
7.23 |
46.25 |
7.23 |
34.59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
8.4 |
6.03 |
17.39 |
6.03 |
8.99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
0.00 |
0.00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
0.00 |
0.00 |
合 计 |
0.00 |
20.06 |
13.26 |
63.64 |
13.23 |
43.58 |
费用项目 |
决算金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差额(决算-实际) |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公务接待费 |
7.23 |
46.25 |
7.23 |
46.25 |
0.00 |
0.00 |
公车运行费 |
6.03 |
17.39 |
6.03 |
17.39 |
0.00 |
0.00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
|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
|
|
合 计 |
13.26 |
63.64 |
13.26 |
63.64 |
0.00 |
0.00 |
3、“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1.66万元,决算金额53.48万元,实际支出53.48万元,实际支出金额是年初预算金额的459%,县发改局基本按照《内部控制手册》中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及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开支费用 ,造成金额大量差异的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列入了决算中公务接待费。
(三)部门专项和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专项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2020年初,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15万元,年中追加1147.18万元,年度预算可用指标1262.18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预算可用指标 |
立项争资项目 |
35 |
0.00 |
35 |
重点项目建设项目 |
10 |
0.00 |
10 |
优办项目 |
7.00 |
0.00 |
7 |
洞庭湖治理经费项目 |
20 |
0.00 |
20 |
中小项目前工作经费项目 |
13 |
0.00 |
13 |
易地扶贫经费 |
|
24.65 |
24.65 |
乡村振兴经费 |
|
20 |
20 |
招商引资 |
|
3 |
3 |
支农资金 |
|
28.00 |
28.00 |
粮食工作经费 |
20 |
0.00 |
20 |
粮食储备库 |
|
500 |
500 |
“十四五”规划课题研究、刚要编制经费 |
|
171 |
171 |
好粮油会展服务费 |
|
3.00 |
3.00 |
好粮油经费 |
|
103.51 |
103.51 |
好粮油推介费 |
|
120.02 |
120.02 |
金之香米业 |
|
168 |
168 |
好粮油研发技术服务费 |
|
6 |
6 |
维稳经费 |
10 |
|
10 |
合 计 |
115 |
1147.18 |
1262.18 |
2、专项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县发改局共使用专项和项目资金796.14万元,占预算可用指标的63%。具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实际使用 |
尚余金额 |
使用比例(实际/预算可用) |
立项争资项目 |
35 |
21.86 |
13.14 |
0.63 |
重点项目建设项目 |
10 |
6.73 |
3.27 |
0.68 |
维稳经费 |
10 |
1.56 |
8.44 |
0.16 |
优办项目 |
7 |
4.68 |
2.32 |
0.67 |
洞庭湖治理经费项目 |
20 |
2.52 |
17.48 |
0.13 |
中小项目前工作经费项目 |
13 |
0.00 |
13 |
0.00 |
易地扶贫经费 |
24.65 |
24.65 |
0.00 |
1.00 |
乡村振兴经费 |
20 |
20 |
0.00 |
1.00 |
招商引资 |
3 |
3 |
0.00 |
1.00 |
支农资金 |
28.00 |
28.00 |
0.00 |
1.00 |
粮食工作经费 |
20 |
10.29 |
9.71 |
0.52 |
好粮油经费 |
103.51 |
30.82 |
72.69 |
0.3 |
粮食储备库 |
500 |
500 |
0.00 |
1.00 |
十四五课题研究、规划纲要编制经费 |
171 |
73.32 |
97.68 |
0.43 |
好粮油会展服务费 |
3.00 |
3.00 |
0.00 |
1.00 |
好粮油推介费 |
120.02 |
102.02 |
0.00 |
1.00 |
金之香米业 |
168 |
168 |
0.00 |
1.00 |
好粮油研发技术服务费 |
6 |
6 |
0.00 |
1.00 |
合 计 |
1262.18 |
1006.45 |
255.73 |
|
我局2020年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基本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部门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0分(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立项争资
今年,共包装申报专项债项目52个,总投资约278亿元,共申报专项债券需求约130亿元。包装申报新增四类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1个,总投资约58.23亿元,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约32.23亿元。通过谋划包装、积极申报,争取职教中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6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2.96亿元。预计年底全县申报各类项目近380个,到位资金约40亿元左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截止目前,发改局共争取补短板领域政府支持引导民间投资专项等各类资金4721万元,其中,争取特别抗疫国债资金2200万元,为全县立项争资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强抓“十四五”规划和项目申报,增强南县经济发展后劲。
“十四五”规划工作自2019年5月开始启动筹备工作,于2019年底召开动员会议正式铺开工作。先后通过了2020年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县委常委会2020年度第8次会议审议。两办正式行文成立了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2020年在项目申报方面,我局通过主动研究中央及省项目政策、抢抓项目申报机遇,编制、修改项目申报资料及相关实施方案,共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11个,累计下达中央、省资金计划共计1.56亿元。属于“人无我有”项目3个,获得中央、省资金1200万元。于10月启动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先后完成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2021年度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21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2021年服务业资金项目等专项的申报工作。
(三)强抓生态环境,推进洞庭湖流域生态建设。
(1)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实施化肥污染治理。开展农药污染治理。
(2)深入开展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四统一”县域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模式。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现已完成。
(3)集中整治工业污染
深入推进洞庭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并督促整治到位。完成部分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
(4)加强船舶污染防治
船舶污染物排放治理方面,优化船舶污染物上岸接收处理设施,做到全县全覆盖。
(5)保障饮水安全
加强水源地整治,完成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年度任务6个,完成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源保护排查整治年度任务23个,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南县已全部完成。
(6)实行沟渠清淤增蓄
开展沟渠塘坝清淤,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的要求加强质量跟踪监督并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机制。
(7)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已经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
(8)规范湖区采砂秩序
全面禁止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采砂活动,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上半年针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所反映的南洲国家湿地公园非法采砂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完成销号,现已接受省级验收。
(四)强抓易地扶贫,继续推进易地搬迁工作。
(1)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1560户5081人,建成集中安置区19个,分散安置住房367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易地搬迁户的搬迁入住、拆旧复垦、不动产权证办理等相关工作均已完成。
(2)“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1560户5081人做到了精准识别,人均住房面积超标等问题已在2020年5月份的省督导评估问题整改中完成,易地搬迁政策执行符合要求。
(3)后续帮扶方面,我县共安排易地搬迁户公益岗位84个,其中,三个县级安置区26人,乡镇级小集中安置点58人;建设扶贫车间4个,分别为创新区利尔达扶贫车间、创新区湘九饰品扶贫车间、茅草街利尔达扶贫车间、经开区宏国电子扶贫车间,解决50余人家门口就业问题;大力发展劳务输出,省外务工545户,县内务工802户,县外务工553户。
(五)继续加强粮食工作,做好南县民生之本。
(1)实施“优质粮油工程”项目建设
1、迎接“中国好粮油”项目建设验收。2、“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总体提升 。3、“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
(2)全面做好粮食加工统计工作
(3)获批“粮油千亿产业”专项资金
(4)做好优质粮油品质测评及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会检
(5)南洲桥国家粮食储备中心及智能粮库自主运营
自10月9日正式启动自主运营收购,现已收购优质粮食2.5万吨。
(6)“南县稻虾米”品牌推广
1、指导、组织粮食行业协会及粮油龙头企业参加展示展销会。2、利用宣传媒体和大型活动,讲好稻虾故事,传播稻虾文化。3、与第三方企业积极开展工作对接,增加销售渠道。4、做好粮食产业发展信息报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虽然该办开展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使用定性指标较多,数量指标较少;二是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不够全面,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质量不高。
(二)支出进度有待加快,资金结余较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投 入 (20分) |
目标 设定 (5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 (2分) |
22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 (3分) |
33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
预算 配置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 经费” 变动率 (5分) |
44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5分) |
55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
过 程(30分) |
预算 执行 (20分) |
预算 完成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预算 调整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
支付 进度率 (2分) |
22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4分) |
22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2分) |
22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1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4分) |
44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1分) |
11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分) |
11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1分) |
11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
资产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2分) |
22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2分) |
22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1分) |
1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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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30分) |
职责 履行 |
实际 完成率 (8分) |
77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完成 及时率 (4分) |
43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
质量 达标率 (8分) |
7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10分) |
98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
效 果(20分) |
履职 效益 (20分) |
经济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社会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生态效益 (5分) |
55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5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附件2
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自评分 |
具体指标 |
评价标准 |
项目 决策 (20分) |
项目 目标 (4分) |
目标 内容 (4分) |
3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
设有目标(1分) 目标明确(1分) 目标细化(1分) 目标量化(1分) |
决策 过程 (8分) |
决策 依据 (4分) |
4 |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 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
|
决策 程序 (4分) |
4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符合申报条件(2分)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 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
资金 分配 (8分) |
分配 办法 (3分) |
3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 办法健全、规范(1分) 因素全面合理(1分) |
|
分配 结果 (5分) |
5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符合分配办法(2分) 分配公平合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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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25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
到位 时效 (2分) |
|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到位及时(2分) 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 (1分) 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5分) |
||
资金 管理 (10分) |
资金 使用 (7分) |
7 |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 依据不合规扣2分 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超标准开支扣2-5分 超预算扣2-5分 |
|
财务 管理 (3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
组织 实施 (10分) |
组织 机构 (1分) |
1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1分) |
|
项目 实施 (3分) |
3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按计划开工(1分) 按计划开展(1分) 按计划完工(1分) |
||
管理 制度 (6分) |
5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管理制度健全(2分) 制度执行严格(4分) |
||
项目 绩效 (55分) |
项目 产出 (15分) |
产出 数量 (5分) |
4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
产出 质量 (4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
||
产出 时效 (3分) |
2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3分) |
||
产出 成本 (3分) |
3 |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
||
项目 效果 (40分) |
经济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社会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环境 效益 (8分) |
7 |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按对环境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计算得分(8分) |
||
可持续影响 (8分) |
7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4分) 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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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对象满意度 (8分) |
7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项目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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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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