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51532 发布机构 南县融媒体中心 发文日期 2021-09-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451532
发布机构 南县融媒体中心
发文日期 2021-09-18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考核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根据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人社发〔2020〕19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 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南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工勤技能一至五级岗位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真实性负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融媒体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申丽萍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分管人事副主任张斌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日常工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指导、督促实施。办公室设中心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中心人力资源部副主任朱虹担任。

三、考核岗位等级

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四、报考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一)晋升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3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有传授技艺和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资格,技师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奖励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成果获奖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二篇以上或出版专著;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

(二)晋升工勤技能二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5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和生产中的工艺难题,有传授技艺和培训高级工、中级工的能力。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资格,高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及其以上专业报刊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者;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国家和省、部级有关奖励或荣誉称号、技术成果。

(三)晋升工勤技能三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2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中级工资格,中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部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省、部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证书;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获得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四)晋升工勤技能四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0年(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可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获得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初级工资格,初级工本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能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的;或近5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取得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或近年内3年年度考核优秀并获得市州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五)晋升技能五级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或工人见习、试用期满,且在本工种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上年度考核合格。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考核:

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形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的;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期间的。

五、对象范围

全中心考核时在工勤技能岗位从事技能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工勤人员。

原为工人身份、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列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范围。

六、方法程序

(一)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方案,确定考核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9月6日,由中心党组讨论决定,并在本单位公布。

(二)个人申请

个人根据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按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考的职业(工种)名称、等级原则上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关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原则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岗位相关相近的职业(工种)。

个人申请时间为2021年 9月6日至9月8日下午5点30分止。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并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中心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四) 考核

考核按照考察与考试相结合,以考察为主的方式进行。考核工作由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生产业绩考核采取实地考察等方式,并结合所在单位日常和定期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技术业务水平包含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参照各职业(工种)技能标准进行,采取命题考试与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格。

(五)合格人员确定、公示

考核结束后,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生产业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情况,报中心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确认手续,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

(六)待遇兑现

下发确认工勤岗位等级资格文件后,及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管理部门为其办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从晋升岗位等级文件下发的次月起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事关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切实利益。中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对重大违规行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考核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上实施方案,由中心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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