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34773 发布机构 南县房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7-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1-1534773
发布机构 南县房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7-12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组联〔2020〕4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干职工队伍管理,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现通知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名单如下:

 

姓  名

身份号码

姓  名

身份号码

周  畅

43230119XXXXXX2061

杨  伟

43092119XXXXXX0030

杨  敏

43232219XXXXXX0049

邱雪蓉

43232219XXXXXX0028

吕敏捷

43010519XXXXXX3539

刘  蕾

43092119XXXXXX0427

盛建林

43232219XXXXXX2234

唐嘉琦

43090319XXXXXX0613

吴  芳

43232219XXXXXX1767

张群伟

43090319XXXXXX0319

杜  宏

43300119XXXXXX0508

姚局奇

43030419XXXXXX2076

帅  山

43232219XXXXXX0032

 

 

请以上人员自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3日前)返回中心上班或履行相关手续,逾期不归者,将按旷工处理,解除聘用关系。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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