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58274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6-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58274
发布机构 南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06-25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事项名称 执法
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
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是否
涉企
备注
1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2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二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3 对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对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行政法规】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第三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4 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处罚 行政
处罚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行政法规】
《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9号)第十二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5 统计监督检查 行政
检查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 规 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6 统计执法监督
检查
行政
检查
南县统计局 法规股 【 规 章 】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予以发布 自2017年9月1日起予以施行) 第十四条

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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