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88672 | 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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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5-2088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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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县城市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5-08-18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2025年7月1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参加评选的共享电动车企业进行了评审,于7月2日在网上发布《南县第二轮(2025-2030年)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评选结果的公告》。
后续核查发现,专家评审过程存在程序瑕疵。为确保共享电动单车运营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多部门共同研究商议决定,现对2025年7月2日我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南县第二轮(2025-2030年)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评选结果的公告》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和执法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