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通报3起健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9  点击数: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严肃查处的3起健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南县健康扶贫办不及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追补资金问题。

2017年至2018年7月,人保财险南县支公司对90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的31.7万元大病保险和特惠保的追补资金未及时发放到位,南县健康扶贫办没有进行督导检查和定期上报工作进度;同时,南县健康扶贫办对501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追补资金11.8万未发放到位。上述两笔资金直到2020年2月审计发现后才整改发放到位。2020年4月,该县健康扶贫办主任徐永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安化县烟溪镇中心卫生院违规加价销售药物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烟溪镇中心卫生院违反相关规定,对加工的中药饮片超标提高加价率进行销售;不及时变更疫苗销售价格,加价销售二类疫苗,共违规获利38.4万元。2019年11月,该院时任院长胡向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规获利被依法收缴。

三、赫山区泥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泥江口镇中心卫生院通过虚增收费名目,违规收取病人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共计14.7万元。2019年12月,该院副院长何光耀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