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八)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防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监察委员会设置13个内设机构,无二级机构。
内设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室和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中共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480.8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42.87万元,增长30.1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4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28万元,占100%。
2022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30.49万元,增长29.72%,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4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65万元,占74.58%;项目支出366.63万元,占25.42%。
2022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42.87万元,增长31.2%,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469.74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493.47万元,增长50.55%,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专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3.48万元,增长52.0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专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42.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59万元,占88.3% ;教育支出33.74万元,占2.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05万元,占5.34%;卫生健康支出22.9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35万元,占2.4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4.0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75.79万元,支出决算为668.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7.5万元,支出决算为181.5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人员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1.33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厉行节约。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46.6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34万元,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相等,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8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各种社会保障费减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相等,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0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3.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55.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支出决算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58.7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2.02万元,下降14.67%, 主要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3.1万元,支出决算1.05万元,完成预算的33.8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能按计划开展。
与上年相比减少0.89万元,下降45.88%,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5万元,占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5万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本级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7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本单位2022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1个、接待人次2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1.19万元。增长99.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费0万元; 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南县监察委员会开展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2022 年度整体支出1480.81万元,项目支出366.63万元,形成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2 年在我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南县监察委员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五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参谋辅政、 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监察委员会本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结转和结余资金: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南县监察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