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1  点击数: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监察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防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监察委员会设置13内设机构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室和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监察委员会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1808.44,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27.63万元,增长22.1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9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9.64万元,占97.34%;其他收入47.74万元,占2.66%

2023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55.10万元,增长24.62%,主要是因为办案数增多,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8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85万元,占77.20%;项目支出407.83万元,占22.80%

2023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346.40万元,增长24.02%,主要是因为办案数增多,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1749.64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279.90万元,增长19.04%,主要是因为专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43.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1.70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专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4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43.98万元,占93.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55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类)37.11万元,占2.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32.31万元,支出决算为65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办案数量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2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范围内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4.2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办案数量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办案数量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52.17万元,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9.48万元,支出决算为49.4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人员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74万元,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由财政统一拨付,调减了相关预算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7.11万元,支出决算为3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度财政拨款基本支1380.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687.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无工作需求,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因为无工作需求,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元,支出决算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因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预算完成率)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安排实际也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与上年均没有发生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0元,支出决算1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减少10元,下降50%主要是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预算2.79万元,支出决算2.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与上年相比增加1.74万元,增长62.37%,主要是因为我单位今年接待任务量加大,相关支出增加,且在预算控制范围内合理安排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万元,占7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21.8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支出决算1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0万元,本年更新公务用车0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止2023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9万元。本单位2023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8个、接待人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3.11万元。增长99.76%,主要原因是办案数增多,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开支会议费0.12万元, 用于召开纪委全会会议,参加会议的人数500人; 开支培训费4.87万元,用于开展南洲大讲堂、“廉润南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参加培训的人数300人;举办节庆、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1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占比无法计算)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了分管财务领导任组长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组织对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涉及2023年度整体支出1788.68万元,项目支出407.83万元,形成了自评报告。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 年,南县监察委员会切实履行参谋辅政、运转保障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得分95分;根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项目支出绩效得分95分,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有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算绩效目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已在政府网站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监察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