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二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龙悦琳 发布时间:2020-08-10  点击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县红十字会、共青团南县委员会4个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县巡察工作会议精神,紧扣“三个聚焦”,通过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2020年8月6日8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县红十字会、共青团南县委员会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樊静代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黄娟传达了县委书记罗讯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对口联系工作的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会议

樊静指出,巡察发现四个被巡察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贯彻上级重要精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有的党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组织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党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为此,樊静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二是要切实整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三是要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四是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要进一步夯实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切实整改人事档案不完善、请休假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黄娟强调,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二是主动当担作为,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均表示,将以此次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工作要求,从严从实、积极主动的抓好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