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村存在集体资产坐收坐支、未按财务制度处理账务的情况,作为村党总支书,你未正确履职……”近日,南县浪拔湖镇纪委工作人员对该镇某村党总支书周某进行谈话提醒。
这是南县强化监督,规范“三资”管理的一个缩影。今年来,南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湘护农”行动,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等问题,统筹协调基层监督力量,紧盯关键要害精准靶向施策,着力破解“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三资”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要内容。南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用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下发监察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规范村组干部履职行为,防止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我们充分调动‘室组地’力量,综合运用‘1+N’的联动机制,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走进村组一线,实地强化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推动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联动下沉监督,主动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对口衔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台账和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分配处置、村务公开等情况,分片区进行“解剖式”检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的监察建议》,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南县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从制度层面防治农村集体“三资”中的腐败问题,有效破解“三资”底账不清、政策执行不到位、机制不健全、监督不精准等问题。
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4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40人,追缴资金15.04万元。
“我们将持续加大监督力度、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责,促进‘三资’监管更规范,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廉动力’。”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