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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把处分决定“一张纸”变警示教育“一堂课”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姜琴 发布时间:2024-10-23  点击数:

“作为一名党员,我明知饮酒不能开车,但还是铤而走险,我追悔莫及,接受处分,并将以此为戒,绝不犯类似的错误……”日前,在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南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现场宣布对该支部党员张某某的处分决定,张某某向全体参会人员作出深刻检讨。
“在会上直接宣布处分决定,有很强的冲击性和震慑力,我一定以案为鉴,增强纪法意识,恪守红线底线……”一名干部在参会后深有感触。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是南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的务实举措。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送达处分决定这一特殊契机,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宣布处分决定、介绍违纪党员的违纪事实和性质、提出纪律要求以及违纪人员现场检讨、现场表态、案发单位党员代表现场发言等方式,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为“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课堂,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躬身自省、知错知止,推动处分宣布与警示教育双管齐下。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注重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通过交心谈心了解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摆脱“一时犯错就终身抬不起头”的消极思想,引导其解开心结,轻装上阵,重燃干事热情,真正达到案件查办治标又治本的效果。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宣布处分决定321人,开展回访教育260人。
“宣布处分决定,既是对违纪干部的再教育,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警醒。”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纪律教育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扎实开展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回访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