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党工作重点开始转移
1979年2月2日,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历时15天。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部署党的工作重点向经济建设方面转移。
当年4月,南茅运河重点配套工程茅草街船闸建成。
1980年7月1日,县委提出搞活城乡经济的10条意见,提倡农商之间,工农之间逐步实行产、供、销合同制。县与社、社与社、社与队、工业与农业、商业与农业办联合企业,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允许城镇闲散人员办个体商店,要求企业单位择优录取人才。
是年,全县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年底,4455个生产队中,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1621个,采取分作业组,联产计酬的2834个。
1981年5月6日,县委就肃清“左”倾错误作出安排。清查内容有:1957年至1976年10月政治上的阶级斗争扩大化;经济上的盲目冒进,组织上的执行政策走极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来受“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始终不渝地遵循”)错误方针的禁锢等“左”的表现。
是年10月10日,县委提出“关于加强和完善1982年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农村社队稳定以联产制为主体的各种现行责任制,并按上级要求加以完善、提高。
1984年4月上旬,县政府在纤维板厂作改革试点,试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经营新体制。
1985年6月5日,县委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召开县直机关党员大会,县委书记魏遐林作整党动员报告。这次整党分两批进行。会后,参加首批整党的154个单位(县直部办、委、行局)的1635名党员投入整党学习。
1986年3月6日 县委召开县直科局以上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部署开展反盗窃斗争。至6月中旬,这场斗争告一段落,共打击处理涉案人员500余名,其中逮捕49名,行政拘留162名,挽回经济损失17万余元。
是年4月24日,南县人民武装部由军队系列改为地方系列的交接报告书在县城正式签字并圆满完成交接工作。
1987年1月27日,南县六个基地建设纳入了省、地“七五”计划。这些项目是:优质米生产基地建设、渔业生产基地建设,无腺体棉花生产基地建设,优质油菜基地建设,优质苎麻基地建设和水禽资源基地建设。
7月7日,县委、县政府在厂窖镇举行“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揭幕暨纪念馆落成剪彩仪式。县内外代表1200多人参加。仪式由县委书记魏遐林主持,省政府顾问刘亚南、益阳地委副书记谭道祖、南县县长骆光复发表了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新颖、省政协副主席徐君虎为纪念碑揭幕,省军区副司令员肖求如、益阳行署副专员王美成为纪念馆剪彩。
1988年4月上旬,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投入抗旱斗争。3至5月,全县降雨量仅相当于常年同期的三分之一。加上睛天多,日照长,蒸发量大,南县遭遇历史上最大的旱灾。近半数早稻田无水翻耕,40%的秧苗脱水枯萎。外河除松澧洪道外均断流,水源枯竭。县委、县政府组织15万抗旱大军,堵河蓄水,疏渠引流,并利用各种提水工具,人力机械一齐上,抗御旱灾。至5月中旬,基本完成早稻种植计划,50%的水田插上春秧。
9月上旬,南县遭受严重洪涝灾害。至9月8日止的20天内,全县连降暴雨,平均降雨量687.4毫米,农田受渍4.1万多亩,占耕地面积的85%。没尖的达2.2万亩,被困水中的居民近10万人,倒塌房屋5126栋,死亡8人,失踪1人,伤3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72亿元。与此同时,长江上游和洞庭湖又发生罕见的秋汛。至9月10日,各洪道均超过警戒水位,全县处于外洪内涝夹击之中。县委、县政府迅速动员全县人民奋起抗灾。省地党政军负责人来南,强调要把力量转到抗外洪为主上来。
1989年5月19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领导肖振恢、李新国等由县教育局负责人陪同到县教师进修学校与该校学生代表对话。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维护安定团结的精神。稳定了学生情绪,保证了县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