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1 16:0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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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68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南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动清单落实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尽职履职,对标对表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抓好工作推进,并对实施情况定期评估监测;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清单项目落实到位。

  二、加强动态调整

  县民政局要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持续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对服务对象、内容、标准等清单项目提出修订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及时公开发布。

  三、凝聚社会共识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公开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持续跟踪实施情况,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的困难,充分调动各方支持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南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docx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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