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南政办发〔2022〕20号)的政策解读
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南县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政办发〔2022〕20号)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在重要会议中重点强调和明确要求“稳增长”、“稳预期”,房地产调控在“房住不炒”的前提下坚持“一城一策”。目前,全国很多城市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我省大部分市州、县(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在这种背景下,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发展机制,研究制定《南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确有必要。
二、该文件的起草概况
该文件于2022年4月由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起草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借鉴了益阳市中心城区和省内一些县市先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情况。并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听取了房地产企业代表的建议。2022年7月25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2022年10月17日,该文件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75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10月17日。为着力改善南县房地产市场发展前景,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发展,为避免出现政策空档期,该文件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五条。
(一)第一条为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普通购房人按所缴纳契税的60%予以补贴。
(二)第二条为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纯公积金贷款比例,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限制和贷款次数限制,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贷款,利用公积金增值收益支持租赁型人才住房建设等。
(三)第三条为解决业主子女入学问题。业主购房入住后,其直系子女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缴纳凭证,享受房屋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四)第四条为“二孩”“三孩”家庭购房奖励。响应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号召,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和2021年8月20日后生育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奖励。
(五)第五条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为引进和留住人才,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且在县内购买首套新建住宅的骨干人才,发放购房补贴。
(六)第六、七、八条为缓解企业压力。包括降低土地资金使用成本,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容缺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缓交报建费用,适度放宽预售许可办理条件等。
(七)第九条为加快推进非住宅去库存。对尚未完全开发建设的商业用地,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整开发用途,并放宽商住比限制。尽快出台我县地下空间确权颁证办法。
(八)第十、十一、十二、十三条为优化配套服务。加快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时完善项目周边道路、学校、幼儿园等公共配套实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优化竣工验收流程,全面执行涉企检查申报制度,实行县级领导联重点项目制度;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九)第十四、十五条为规范市场行为。包括稳定商品房住房价格,完善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遏制房价暴涨暴跌;严格规范预售资金监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和新房渠道分销行为;规范房地产信息发布,加强房地产舆论正面引导。
(十)《措施》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 年12月31日止,建议《措施》的第四、五项补贴政策可重叠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