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11 10:33 信息来源:南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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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个清单”?简单来说,就是省民政厅联合8部门出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文件。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先后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为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协助完成的工作事项清单、促推基层减负增效。

“三个清单”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20条,主要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职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30条,主要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建设中的协助职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事项8条,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社区)工作负担重的突出问题,明确“8个不得”的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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