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南政告〔2021〕5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2 10:18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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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的通告》(南政告〔2021〕5号)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该通告的目的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强化我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制定该通告的必要性
通过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确保禁用区范围内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排放,降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强度,促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维修治理、淘汰更新,对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具有积极意义及作用。
三、该通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该通告主要解决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并且能够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便于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管理。
四、该通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通告明确指出在禁用区违规使用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由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可有效促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所用者或使用者对机械及时维修治理、淘汰更新。
五、制定该通告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8〕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