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3年,南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南县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试行)》(南政发〔2013〕12号),该广告管理办法试行2年后,南县人民政府对其进行了重新发布。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正、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及各单位职责职能的转变,2013年制定的《南县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试行)》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在这种情况下,为规范南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维护城乡容貌整洁美观,提升城乡品位,由我局牵头,并负责起草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0年6月,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考《益阳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起草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10月下旬,完成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初稿;11月,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相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对《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11月下旬,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媒体发布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听证公告,邀请社会各界积极参加听证会;12月中旬,我局召开《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听证会,社会各界共15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终稿。
三、《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
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和《益阳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益政发〔201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四、《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广告规划、设置审批、广告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6方面内容。
(一)总则部分。阐明了《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明确规定了适用空间范围;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了科学定义,并明确了大型户外广告的概念;明确相关单位在户外广告管理方面的职责;提供了对户外广告设置违法行为举报或者投诉的途径。
(二)广告规划部分。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市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程序,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采取论证会、听证会、向社会公示等形式征求专家、行业协会、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和城市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户外广告的总量和布局进行控制,实行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明确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八类情形。
(三)设置审批部分。明确了大型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及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规范;限定了户外广告设置期限的年限;明确了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相关要求。
(四)广告管理部分。明确了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城市容貌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定公益广告专用设施、公益广告发布比例、商业户外广告空置期应发布公益广告以及申请发布公益广告的程序;对张贴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张贴在公共信息栏内;科学防范电子显示屏以及附带夜景光源的户外广告的噪声污染、光污染;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人是户外广告设置的责任人,并分别从户外广告设施施工、户外广告内容完整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法律责任部分。明确了各类户外广告设置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
(六)附则部分。明确了乡镇户外广告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及《南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