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县属国有不动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0 16:40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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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县县属国有不动产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县属国有不动产是指登记在县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名下的国有土地(不包含储备土地)、房屋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主要目的
为了规范和加强和县属国有不动产管理,维护国有不动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不动产使用效益。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主要是界定县属国有不动产的内容,县属国有不动产管理的主要任务以及管理的范围。
第二章 资产管理。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能职责。
第三章 国有不动产产权登记。明确产权登记内容和流程等。
第四章 国有不动产使用权配置。明确配置原则、标准及程序等。
第五章 国有不动产使用。明确使用范围、权限等。
第六章 国有不动产处置。明确处置范围、程序等。
第七章 国有不动产统计报告。明确报告审核要求。
第八章 监督和管理。明确监督管理部门职能和管理细则。
第九章 附则。明确生效时间等。
四、制定依据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2.《财政局关于印发<地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228号)。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4.《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5.《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17〕17号)。
6.《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20〕6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