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30 17:12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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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与依据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2023年2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在《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遵循国家、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调整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南县实际,制定了《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已经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清单》从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由《益阳市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366项中认领南县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61项,乡镇行政许可事项5项,涉及县级主管部门29家。其中,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52项;由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9项。

  对比《南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一是删去事项12项;二是增加事项6项;三是重点调整事项5项。分别是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权限内单独修建人防工程许可”等3项的主管部门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调整为“县发展改革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根据法定和“三定”原则,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调整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三定”原则,将“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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