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1 15:19
信息来源: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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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优化教师补充渠道,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主要依据及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
三、公示或评优的评选流程及名单确定
2021年6月10日面向高中阶段学校及社会公示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条件及录取程序,进行宣传发动。学生通过高招系统报名,由培养院校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并公示。7月25日前,由教育局组织预录学生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培训协议。8月下旬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文件实施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的发文日期2021年6月2日为实施日期,有效期一年。
南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