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限烧区域及时段的通告》(南政告〔2024〕2号)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9 16:24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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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提升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能力,根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4年7月由县农机事务中心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南县人民政府网征求各方意见;8月由县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4年9月9日,该文件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益政办发〔2023〕27号)、《益阳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区域时段的通知》。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9日,《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的通告》(南政告〔2021〕2号)同时废止。
五、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种类、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限烧的区域划定范围、管控相关要求、处罚依据与执行时间等五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