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南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18 09:08 信息来源: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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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

  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支持秋收水稻秸秆还田离田作业

  (一)稻虾田全量饵料化还田利用模式

  奖补对象:稻虾田实施秸秆全量还田饵料化的实际种养户。

  奖补标准:15元/亩。

  (二)碎草还田肥料化利用模式

  奖补对象:组织实施碎草的服务主体、农机服务手。

  奖补标准:25元/亩。

  (三)打捆离田利用模式

  奖补对象:组织实施打捆离田的服务主体、农机服务手。

  奖补标准:小型机械离田100元/吨,大型机械离田30元/吨。

  (四)西北治沙“长草”利用

  奖补对象:采用半喂入式收割机收割、组织人工捡草离田或采用类似有效方法向西北治沙需求方提供“长草”的乡镇。

  奖补标准:50元/吨。奖补起点为500吨,与其它离田方式不重复奖补。

  二、支持村集体建设县级秸秆收储加工中心

  奖补对象:2025年建设秸秆收储加工中心的村集体。

  奖补标准:新建收储加工中心厂房360元/平方米。

  三、支持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小型打捆离田机、大型打捆离田机等机具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及配套装置

  参与碎草和离田作业的碎草机、小型打捆机、大型打捆机等机具必须安装北斗监测终端。

  奖补对象:新安装北斗监测终端及配套装置并实施碎草、离田作业的服务主体、农机服务手。

  奖补标准:300元/台(套)。

  四、激励性奖补

  奖补对象:乡镇、村。

  奖补标准:无火点乡镇奖补30万元;无火点村奖补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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