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0: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发布行政处罚信息36条。

二是用好政务信息发布平台。2021年,我局共发布文件通知等各类信息18条,其中安全生产10条、应急预案1条,应急知识2条,政策解读1条,政策文件4条。按要求公布部门决算、人事等信息。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宽和创新

局将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群众监督职能,发挥各种信息交流平台,强化舆论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纵深,使之真正成为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