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南县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9-18 16:10 信息来源:南县财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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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司法局主要职责如下: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办县政府有关民商事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南县司法局设置11个内设机构和2个二级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普法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股、政工室(党建办公室)县司法局局设置12个司法所:南洲司法所、中鱼口司法所、三仙湖司法所、茅草街司法所、浪拔湖司法所、麻河口司法所、武圣宫司法所、厂窖司法所、乌嘴司法所、华阁司法所、青树嘴司法所、明山头司法所。

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司法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司法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县公证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南县司法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单位构成只包括:南县司法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表格公开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1314.42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97.34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79.28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314.4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90.39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79.28万元,增长6.42%,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2万元,占98.12%;其他收入22.88万元,占1.88%

2020年收入决算与上年相比,增长111.92万元,增长10.1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88万元,71.43%;项目支出321.15万元,占28.57%

2020年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3.78万元,下降1.21%,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总计1207.41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长56.40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2020年度支出总计1207.41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8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56.40万元,增长4.90%,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上级办案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8万元,减少1.2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4.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44%;公共安全(类)支出1027.36万元,占9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7万元,占5.58%;卫生健康(类)支出28.97万元,占2.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9.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建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49.99万元,支出决算为678.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3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开展工作。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拨付乡镇司法所专案业务工作经费。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奖代补”办案费等专项资金根据本年业务绩效情况下拨,未纳入年初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77.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财政拨付到社会保险中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9.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46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入一起没有分开。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入一起没有分开。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8.97万元,支出决算为28.9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9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公积中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88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3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5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2.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说明: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分项合计与基本支出总数有尾数差异,是因为四舍五入所导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17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未安排出国出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疫情影响,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7.16万元,支出决算2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与上年相比增加18.47万元,增长212.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台公车,相关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5.01万元,支出决算5.01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与上年相比减少1.71万元,下降25.44%,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6万元,占8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占15.5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16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60万元,2020年单位购置公务用车1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5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1万元,

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司法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3个、接待人次6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南县司法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33万元。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5.47万元,增长3.28%,主要是因为单位职能工作增加。

 

十一、关于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南县司法局会议费3.22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185人,内容为半年度和年度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开支培训费4.71万元主要是用于人民调解工作,参加培训的有216人,内容为人民调解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南县司法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南县司法2020年度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整体支出1124.0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1.15万元,其中:一级项目9 个,二级项目 0个,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合理合规,资产管理按政策及时登记、及时清理、责任到,严格三公经费管控,节约日常公用开支,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及时、完善,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南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179.75万元, 执行数为1124.0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4.9%,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预算。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85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南县司法局2020年度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普法依法治理项目”“ 人民调解项目”“三调联动项目”“社区矫正及刑释解矫项目”“依法治县项目”“办案费项目”“法律援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扫黑除恶项目”等 9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5万元,执行数为 321.1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5.3%主要是因为严格执行预算。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5评价等级为良好

(三)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南县司法2020 年度重点项目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情况如下:

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0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2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8分,绩效等级为合格。

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部门决算表一同公开,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注: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报告随同部门决算表一同公开,详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公共安全支出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第五部分     

 

1、南县司法2020年部门决算表

   南县司法局.XLS


2、南县司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表格

   南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及表格.doc


3、南县司法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表格

  南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报告及表格.doc


4南县司法局2020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表格

   南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专项报告正文.zip

   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专项报告正文.zip

   南县司法局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报告及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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