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5:02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一、项目概况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改善我县农业综合执法装备条件,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为省农业农村厅查处重大案件调用市县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力量提供有力支撑,为依法打击重大农业违法行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执法保障。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装备和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支持执法装备建设,满足查处重大案件的需要;支持开展农业执法培训活动,提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支持开展农业“以案释法”活动,为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提供执法教材。支持开展农业法律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意识,减少假劣农资坑农等违法行为发生,为农业综合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总额20万元,县财政已拨付到位。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1.执法装备购置18.5万元(执法辅助车1辆,电脑6台);2法制宣传及培训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项目建设,为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定了《南县农业农村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不定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购置执法装备;开展执法宣传与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执法装备基本上配齐

  2.质量指标:开展2次以上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参加培训不少于90课时。

  3.时效指标:按照完成购置执法装备和执法培训。

  4.成本指标:执法装备建设及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共20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2023年度共立案查处涉农违法案件118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98件,移送公安机关20件。其中“张某光使用禁用的渔具(鱼叉)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案”被评为2023年全国渔政执法案卷评查优秀案。

  2.社会效益。严厉打击了涉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反响较好。

  3.可持续影响。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率达100%,并按规定及时推送信用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农业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从源头守护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安全。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放心苗”。坚决扛起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打赢“十年禁渔”硬战。

  (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建议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基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切实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助推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执法保障。

  2.建议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建议农业农村部、省厅每年组织开办多批次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对基层农业执法人员进行轮训,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