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计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23 09:18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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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4〕330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24〕105号)精神,上级下达衔接资金3370万元。经第7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次县本级批复下达衔接资金549万元。
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计划下达你们(计划见附件)。接此通知后须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县级审定的项目,并及时将项目信息及受益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相关规定,全面实行绩效管理,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部分)安排表.docx
南县农业农村局 南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