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明山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明山头镇2020年政务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及时编制、发布和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特编制明山头镇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年报。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年,我镇按照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步入新常态。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南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我镇由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对每个办站所指定政务公开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沿用“三审制”,即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工作专干初审上传、分管领导复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终审公示的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今年以来,总计在南县公众信息平台发布动态类信息109条,其他栏目信息更新15条

二是加强自查督查。按照县宣传部、政务公开办、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求,定期检查本单位政务公开情况,并对照系统提示对部分需要定期更新、公开的栏目进行信息发布和公开。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台账、留存发布记录等方式,做到公开有痕迹、有留底,对发布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884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曝光不足。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工作进展上级门户网站及相关牵头单位网站采编发布、公开曝光不足。下一步要加强与上级有关单位的协调对接,努力提高相关上报信息在更高一级平台的曝光量,力争相关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仅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二是自有信息平台有待进一步改善。明山头镇信息公开平台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作为主要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还存在曝光度不足、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下一步要继续调动机关干部信息更新积极性,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更新工作,将明山头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曝光量有效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