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厂窖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按照省、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条例》、《办法》精神,严格按照要求,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厂窖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由厂窖镇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厂窖镇联系(地址: 厂窖镇人民政府,邮编:413200,电话:0737-5841105,传真0737-5841105)。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厂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20年,我镇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层层分解落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紧紧围绕我乡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注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认真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20年全年共公开57条信息。
(二)2020年厂窖镇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对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落实情况如下: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加大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度、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示、加强预决算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二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健全各村(社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政法信息、人事异动、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特别是在脱贫方面,我镇利用驻村干部的人才、资金、资源优势,实现了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三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解读政策形式多样化,利用多种宣传手段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涉及我镇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回应。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推动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凡可从县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发挥我镇政务服务大厅的作用,在办理医社保、准生证等审批方面,及时告知群众审批所需清单,让群众不多跑不白跑。
3.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服务职能
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及时将公开的信息进行发布,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相关的政策等信息。二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我镇安排专门人员积极做好诉求件的办理,利用我镇政务公开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2020年共收到105条诉求件,已按时反馈105条,无逾期反馈情况。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群众宣传,达到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将政府信息进行筛选并公开,及时审查公开的信息,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相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全镇开展工作,明确镇党政办系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专门机构,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乡机关各职能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由审议小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议监督,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我镇特此设立党政领导和干部岗位职责公开栏,对于各项工作责任人、镇域重大项目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公开。通过公开,方便干部、群众掌握我镇工作动态,也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更有利于政府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干部服务群众的水平。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方便群众了解到自己需要的政策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众查询点建设,建立健全了公开及时、信息全面、覆盖广泛、查询便捷、服务优质的查询服务模式,切实方便群众知晓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具体化,确保各类主动公开内容设置合理、界定清晰、标准明确,充分发挥其政务公开的主渠道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4 |
3 |
1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热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将提高意识,加强重视,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是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取代,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做到便民、利民。第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村、社区积极性,广采广纳消息意见,及时并全面的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的统一标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积极收集采纳并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