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689667 文号 南政发〔2022〕12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2—00012
签署日期 2022-11-16 发文日期 2024-07-22 信息时效期 2029-07-22
所属机构 南县政府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689667
文号 南政发〔2022〕12号
统一登记号 NXDR—2022—00012
签署日期 2022-11-16
发文日期 2024-07-22
信息时效期 2029-07-22
所属机构 南县政府办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公开责任部门 南县司法局

NXDR202200012

 

 

 

 

 

南政发〔202212

 

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南县第三批县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认定倪祥桂、倪壮、胡霞英3人为南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

 

附件:南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南县人民政府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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