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

发布时间:2024-08-21 09:06 信息来源: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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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一年(1895),南洲直隶厅境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乡,下设109团。

民国3年(1914),行政区划沿清旧制。

民国4年(1915),南县知事公署行政四科会议决定, 撤销原五乡109团,改划为17个区、151个团。

民国19年(1930)正月,南县实行地方自治,重建政区,将原17个区、151个团,并为6个自治区、74个团(亦称乡)、12个区辖镇,并将区、团改用序数名。后团、镇下增设闾,闾之下设部。

1927~1932 年,设一、二、三、四、五个苏维埃区。民国24年(1935)5月,废都、团、闾、部,施行区、乡、保、甲制,原6个区不变,原74个团、12个镇并为27乡、4镇,下设125保、2599甲。

民国 27年(1938)7月,撤区并乡,撤6个区,将原27个乡、4个镇并为16乡1镇,下设182保、1894 甲。

民国29年(1940),将原16乡1镇182保并为10乡1镇、126保,并按乡、镇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等。

1949年8月20日完成划区建设,全县建6个区、75保(均用序数名)。

1950年11月~1952年底,废除保甲,划乡建政,全县设 8 个区、160 个乡、5个乡级镇。

1955年全县设9个区、127个乡、1个区级镇、3个乡级镇、885个行 政村、18个居民委员会、94个居民小组。

1956年6月撤区并乡,设18个乡、5个镇、204 个高级农业社、14个居民委员会、86个居民组。

1958年9月28日,撤销原18个乡、5个镇,建立人民公社,设9个公社、2镇、76个大队、14个居民委员会。1961年3月,调整公社体制,全县设15个公社、2镇、320 个大队、2881个生产队、14个居委会、88个居民小组。

1969年9月,调整公社区划,全县设19个公社、338个大队、3个镇、15个居委会、88个居民小组、1个县农场。

1982年,设19个公社、3个镇、1个县农场、376个大队、4603个生产队、17个居委会、75个居民小组。1985年,基层政权体制改革,全县设14个乡、6个镇、1个县农场、378个村、4414个村民小组、39个居委会、239个居民小组。

2005年12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全县设12个乡镇:华阁镇、 明山头镇、乌嘴乡、青树嘴镇、茅草街镇、三仙湖镇、中鱼口乡、南洲镇、浪拔湖镇、麻河口镇、武圣宫镇、厂窖镇,385个村、11个社区、36个居委会。

2016年3月,并村改革。2017年8月18日,中鱼口乡撤乡建镇。2019年,全县辖 11个镇、1个乡、34个社区和居委会、132个村民委员会。

2024年,行政区划、乡镇村、居民委员会悉数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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